喀喇沁镇中学采取措施,制止教师不良从教行为
来源:喀喇沁镇中学  作者:师魂  时间:2008-09-05   阅读:

    开学伊始,喀喇沁镇中学采取有效措施,制止教师体罚学生、乱办班乱补课的行为。

    为制止我校在职教师体罚学生、乱办班乱补课行为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声誉,吸取张文宏、弓广军等人教训,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,我校采取了如下措施:

    1、利用政治学习时间,将两份通报传达给全体教师,教育广大教师要引以为鉴,吸取教训。

    2、组织学习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中关于尊重、爱护学生的条款,特别是“禁止体罚学生”、“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”等章节,结合张文宏、弓广军等人案例,进行深刻反思,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,坚持依法执教,以人为本,时时刻刻把学生的成长放在第一位,牢固树立关爱学生、为学生服务的意识。

    3、认真学习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朝阳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准则》和《朝阳市中小学教师“五条”禁令》,要求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中贯彻落实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对照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的要求,积极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,规范教师从教行为。在教师中开展“自查自纠”活动,一查有无从事“有偿家教”,二查有无暗示学生接受家教,或向学生推销课外辅导资料、复习资料等。三查是否存在打骂、体罚、侮辱学生和伤害学生心理的行为。要求教师自觉遵守“五项禁令”的规定,在教书育人中努力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。

    4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,设立“校长信箱”,公开举报电话,让教师互相监督,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,定期接受学生的民主测评,形成强而有力的舆论监督,共同维护群众利益。

    5、强化学校人事考核工作,学校同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,签订责任书后,对学校教师中违规搞“有偿家教”、体罚学生者,一经查实,要在当年度考核中取消当事人评优、评先、晋级、晋职的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对屡教不改,造成不良影响,情节严重的,将交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。

    6、建立领导分管负责机制,校领导班子对三个年级组分工负责:姜宗武、张殿华负责七年级组;张素梅、董全才负责八年级组;孙井海、孟凡江负责九年级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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